2020年10月23日新加坡民防部队对《消防法》的修正

2020年10月23日,新加坡民防部队对《修正法》作出修正,扩大须采取防火措施的建筑物类别,以囊括那些被视为具有较高消防安全风险的建筑物。

该修订已于2020年9月14日生效。公众可进出的建筑物,例如符合最低面积或客容量的宗教场所和工业楼宇,以及用作医院、疗养院、残疾人士院舍和工人宿舍的建筑物,现在都必须实施应急准备(EP)措施。

 

中文翻译仅供参考,请以英文原件为准。

英文原件,请访问: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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